| 信件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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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8-19 17:22:44 |
| 信件摘要 | 我公司(莆田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机械基础工程公司)依法取得了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22400平方米(不含道路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依法签订的《转让合同》为凭,权属清晰,不容置疑!该地块被市政府列入历史遗留122宗未开发利用的房地产项目之一,因政府原因导致该地块一直未能开发,我公司早已全额缴清该地块调整容积率所需的土地出让金。然而,正当我公司倾尽全力推进项目报建之际,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竟悍然践踏法律与中央三令五申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庄严承诺,于2025年5月上演了一场令人震惊的暴力强拆暴行: 1、目无法纪,暴力清场:在未与我公司进行任何实质性协商、未依法召开听证会、未履行任何法定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公然组织人员强行清场。 2、暴力执法,民怨沸腾:对场内合法经营的商户实施暴力围堵、野蛮驱赶,粗暴剥夺商户的申诉权利,造成严重恐慌和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3、越权行政,胆大包天:作为区县级政府,公然越权行使本应由设区市级政府行使的土地征收权,强行征收我公司合法拥有的国有出让土地,其行径实属无法无天、公器私用! 4、偷换概念,违法行政:城厢区政府以公益之名,违法征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片面解读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只对地面临时建筑补偿,土地收回。违法将我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强制注销,目的将我公司土地进行商业拍卖实现其土地财政收入!枉顾我公司按3.94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事实,有意混淆房屋征收和土地征用的概念,违法侵占、掠夺民营企业资产,漠视我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物权。 5、零补偿掠夺,形同强盗: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在未办理旧城改造用地征收的情况下强拆房屋、强征土地后至今未向我公司支付分文补偿款,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用于月塘南片区一期旧城改造占地面积94000平方米,然而在未履行完任何合法征收、补偿手续的前提下,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已在2025年7月4日委托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于2025年7月29日对PS拍-2025-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0949.09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把我公司上述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22400平方米(不含道路用地)含在PS拍-2025-10号地块拍卖范围中。这赤裸裸的“先抢后卖”,是对《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与践踏,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核心精神的疯狂挑衅!此等巧取豪夺、明火执仗的行径,与强盗何异! 对于城厢区政府的恶劣行径,我们不禁要质问,城厢区政府如此肆无忌惮的暴力执法、越权行政、零补偿掠夺,置“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形象于何地?公然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政府要信守承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庄严规定,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是何居心?!在中央反复强调要“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厢区政府竟顶风作案,以如此恶劣手段侵害守法民企的“命根子”,其破坏营商环境、打击民营经济信心的恶劣后果,谁来承担?! 我们悲愤控诉并紧急呼吁: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对法治底线的严重突破,是对民营企业合法产权的公然掠夺,是对国家扶持民营经济大政方针的粗暴践踏! 其性质之恶劣,影响之坏,实属罕见!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叫停PS拍—2025-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非法拍卖程序,并彻查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全部违法行为,严厉追究相关决策者与实施者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责令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立即停止侵权,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经营权益!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保护民营经济的今天,此等公然违法、严重侵害民企权益的暴行绝不容姑息!我们誓死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并呼吁全社会共同监督! 请求人:莆田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机械基础工程公司 2025年7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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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摘要 |
城厢区分送部门: 7月26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受区政府委托,同莆田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机械基础工程公司就投诉件涉及诉求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并签订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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